各位师生员工: 2015年度公费医疗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凡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公费医疗费用需在2016年1月15日之前签字审核完毕,以免延误报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58908139 (学院路校区)、58909221(昌平校区)咨询。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财务处 校医院
2015年12月9日
上一条:校医院2016年寒假期间门急诊安排 下一条:关于为2015级新生办理公费医疗卡和报销医药费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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