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校医院2017年科级领导岗位聘任条件

1

医务科科长(1人)

1. 负责校医院护理管理工作;

2.负责护理工作计划的制定、 实施、检查和总结。负责检查护理质量,进行业务指导,解决护理技术的操作难题;

3. 负责护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参与值班;

4. 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5. 负责校医院内勤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及制表工作;

6. 负责办公用品、医疗耗材的采购、登记、库房保管、计划请领工作。负责医疗设备检定工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2.护理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3.有执业护士资质,5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常规。2年以上护理管理工作经验;

4.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基础好,为人正派,责任心强。

5. 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上一条:关于举办“健康法大”校园行系列讲座——谈谈耳鼻喉科常见病的通知 下一条:校医院关于启用元向健康体检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