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2019年教职工健康体检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我校2019年度的教职工体检工作定于5月14日—18日、19日—23日分别在学院路校区和昌平校区校医院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检单位

经公开招标,北京市体检中心为中标单位承担我校2019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

二、体检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工(含校聘人员)、离退休教职工。

三、体检时间安排:

(一)学院路校区体检时间:

5月14—18日上午7:30—11:00;

具体安排:5月14日(周二)、15日(周三)为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日;5月16日(周四)、17日(周五)、5月18日(周六)为在职教职工体检日。

(二)昌平校区体检时间:

5月19—23日上午8:00—11:00;

具体安排:5月19日(周日)、5月20日(周一)为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日;5月21(周二)、5月22日(周三)、5月23日(周四)为在职教职工体检日。

四、体检指引单及标本采集管(便管)的发放

(一)体检指引单发放:本次体检无纸质体检表,为现场发放体检指引单,凭指引单体检。请参加体检的离退休教职工和在职教职工严格遵守体检日程安排,体检当天凭校园卡或有效工作证件到校医院指定地点现场签字、领指引单。

发体检指引单时间:学院路校区:体检当日上午7:00开始发放;

昌平校区:体检当日上午7:30开始发放。

(二)标本采集管(便管)的发放

1、在职教职工:标本采集管(便管)于5月6日(周一)开始在两校区校医院保健科发放。请各单位派人于5月6日上班时间到校医院领取,并及时分发到本单位35周岁(含)以上教职工手中。

各单位领取便管时请携带本部门人员名册(含本单位校聘人员),并按35岁以下和35岁(含)以上人员分别编排造册(每页均加盖单位章),以便于核对基本信息。

2、离退休教职工:标本采集管(便管)于5月6日开始分别到两校区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自行领取。

五、组织协调及联系

校医院总体负责本次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校医院联系体检相关事宜。

昌平校区联系人:陆春莲老师,联系电话:58909225;

学院路校区联系人:石婷老师,联系电话:58908350。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请您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因需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科等餐前项目的检查,请您体检当日早晨勿饮食,保持空腹8—12小时。

3、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女士尽量避免穿戴长筒丝袜、连裤袜,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女士不要穿戴含金属部分的胸衣、塑身衣,如佩戴需在进行胸部X线检查之前摘除。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4、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请按平时服药规律服药,受检日建议不要停药。

5、孕期、哺乳期,以及拟在半年内怀孕的职工,请告之医生,勿做X 线检查。怀孕女性勿做妇科、宫颈TCT等检查。

6、妇科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做宫颈TCT者,请避开月经期,筛查前24小时阴道不上药、不冲洗、不过性生活。

7、大便标本:可留取体检前24小时内的便标本,如大便有黏液或血液,应注意选取黏液及血液部分,以便提供准确的信息给医生。

8、进行各科检查时,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健康总结。

七、体检工作要求

(一)请参检人员认真核对体检指引单上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并填写好联系电话,字迹清楚,易于辨认。

(二)为维持良好的体检秩序,请参检教职工严格遵守体检时间安排,非本单位体检日原则上不发放体检指引单。

(三)体检指引单仅限教职工本人体检使用,发现冒领、顶替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教职工体检为健康体检,目的是了解身体情况,筛查身体疾病,体检项目的选择是有限的,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意味着没有潜在疾病,因此参检人员如出现任何疾病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其次,健康体检不能代替已确诊疾病的专科检查,相关患者仍应遵医嘱定期到医院复查。

(五)健康体检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体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要求本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时段领表、体检,顺利完成本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

请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9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职工体检期间校医院停门诊及暂停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研究生复试体检和本科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