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关于2021年春季开学核酸检测费用报销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1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春季学期返校工作的相关要求,校医院已经开始进行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学生核酸检测报销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春季开学核酸检测费用报销范围

1.学校各类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经学院审核批准,31日—15日返校的学生。

2.在具备新冠病毒检测资质的各类机构、公立医院所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且为返校日前3日内的核酸检测票据。

3.经学院审核批准,33日以后返校,入校满7天时且315日前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的票据,可以申请报销。

二、春季开学核酸检测报销管理

1.各学院二级会计或者办公室报账员负责本院学生核酸检测审核、粘贴,汇总形成Excel表(学号、姓名、金额),打印纸质版双签,统一交到两校区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昌平、学院路均可)。电子版发送到951371407@qq.com

2.此次核酸检测报销工作截止日期424日,请各二级单位抓紧收集票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21414

上一条:通知 ‖ 关于法大校医院两校区停诊通知 下一条:关于新冠疫苗接种期间校医院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三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