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应引导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此类症状的患者。请具有以上症状的师生按要求到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辅导员或者部门领导报告,同时配合校医院医务人员做好流调登记。
校医院就诊规定
依据市、区卫健委及学校新冠肺炎防控相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请各位老师、学生在校医院就诊时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进入校医院必须佩戴口罩,请戴好口罩再前往校医院就诊、接种疫苗、报销医药费用或者办理其他事项。
2、在校医院入口处配合分诊人员做好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及流行学史问询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打开北京健康宝,点击“本人信息扫码登记”进行扫码登记。
(2)北京健康宝绿码人员在入口处测体温,体温正常、无上述11类症状人员、无流行病学史填写就诊登记表后持本人一卡通正常就诊。
(3)体温异常患者请在分诊人员引导下进行复测,复测正常者正常就诊,复测异常者进行登记、转诊及隔离观察。
(4)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症状患者进行登记、转诊。
3、就诊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口腔科治疗患者除外)、耐心排队、保持1米间距、少触摸医院内公共设施。
4、就诊结束后请尽快离开,减少在医院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