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我院人员考核结果(含院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校医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由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异议进行复核并提出认定意见。 校医院考核工作小组电话:58909221 联系人:杜飞
上一条:关于开通昌平区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危重症转诊绿色通道(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校医院2023年10月20日停诊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