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关于全面恢复正常公费医疗就诊医院的通知

各位公费医疗师生:

根据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自202111日起,全面恢复正常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具体事项如下:

一、 我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在职教职工学生的合同医院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简称北医三院),转诊医院除北医三院外还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联体上级医院,限门诊,以下简称人民医院)、昌平区医院和昌平区中医医院(限肠道门诊)。

二、 我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退休人员除合同医院(北医三院)和人民医院(限门诊)外,可以选择一所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就近医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离休人员除合同医院(北医三院)和人民医院(限门诊)外,可以选择两所公立医疗机构为本人的就近医院;就近医院须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包含昌平中心城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站),离退休人员在所选择的就近医院就医时发生的费用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

三、根据病情需要,需转至上述医院的,由校医院接诊医生首先开具转诊证明,然后方可到上述指定医院就诊(离退休人员到合同医院、医联体上级医院或选定的就近医院可直接就诊,无需开具转诊证明),就诊结束后凭本次转诊证明和处方、收据以及大型检查项目报告单(单项收费在200元及以上)复印件在报销日到校医院审核报销。转诊证明仅为单次就诊报销凭据,如需多次复诊,每次复诊前均需开具转诊证明。

四、患专科疾病需转诊至专科医院就诊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需由校医院或合同医院(北医三院)开具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三联单)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到指定医院就诊。

专科医院限: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三0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限门诊)、北京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京安贞医院(限心血管疾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限眼、耳鼻喉疾病)、北京积水潭医院(限骨科疾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限神经外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限门诊,限神经科)、北京胸部肿瘤结核病医院(限结核)、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限门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限门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限门诊)。

五、未经转诊自行去校外医院就医的相应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一律不予报销

六、如遇病情紧急来不及转诊的,可在就近的公立医院急诊就诊。报销时持就诊公立医院的急诊诊断证明(盖急诊章)、急诊收据(盖急诊章)、急诊处方和急诊病历审核、报销。(仅限本次急诊)

七、 在京外交流、进修等人员(含交换生)、学生京外实习,学生寒暑假在京外患急病需要就医的,应在当地就近的公立医院急诊就诊,持就诊医院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盖急诊章)、急诊处方、急诊收据(盖急诊章)、急诊病历和所在院部出具的交流、实习证明到校医院审核、报销。



校医院

2020-12-14

上一条:关于2020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2020年教职工健康体检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