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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全校师生:

经学校公费医疗领导小组研究, 2020年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202011-930日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1230日(周三)

二、2020101-1231日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139日(周三)

三、202111日起,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时限恢复为:

(一)在北京市内医疗机构就医需在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报销(含门诊、急诊及住院费),

(二)因公务出差、学习交流和实习期间在外埠就医需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报销(含门诊、急诊及住院费)

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销医药费,避免错过报销时限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校医院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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