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经学校公费医疗领导小组研究, 2020年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9月30日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周三)
二、2020年10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周三)
三、2021年1月1日起,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时限恢复为:
(一)在北京市内医疗机构就医需在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报销(含门诊、急诊及住院费),
(二)因公务出差、学习交流和实习期间在外埠就医需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报销(含门诊、急诊及住院费)
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销医药费,避免错过报销时限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校医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