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学生、研究生或双学士如果需要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方可办理:
1、学生证或身份证。
2、由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出具证明材料,材料要注明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和子女状况。
3、由出具证明的辅导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如果已经到地方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委托同学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请提交本人的姓名、婚育状况、身份证及委托同学的姓名、身份证号的复印件。委托同学持本人身份证到计生办代办手续。
上一条:关于领取2011年度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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